7月28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江苏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对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今年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贯穿始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人大决议,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执行,着力推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着力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抗洪三场硬仗,全省经济平稳运行并展现强劲韧性,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财税重点改革稳步推进,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了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省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部分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盘活等问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存在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少数市县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少数部门预算收支不够规范,存在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少数部门的资产违规处置或闲置,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也不够扎实。三是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方面,个别专项资金尚未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还有部分专项资金存在申报使用不规范、分配拨付不及时、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在重大政策落实方面,“科技改革30条”有关政策条款不够细化,影响政策落实效果;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个别地区农村改厕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损失浪费等现象;少数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仍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投资控制不到位等问题。五是在生态环境资源方面,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对部分退捕渔民的补偿保障不到位、个别地区禁捕退捕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土壤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还有少数地区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欠征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部分涉水收费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问题。六是在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部分职业年金未归集投资运营、部分重点人群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部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部分人员重复参保并违规享受医保待遇等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安置房未按时建成交付等问题。
针对查出的问题,着眼于“治已病、防未病”,审计提出了统筹推进财税改革,改进财政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民生基本保障,规范民生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执行财经法纪等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县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整改措施,6家省级部门已将5129.26万元非税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相关市县已为1364名重点人群补办了养老保险,其他问题也正在整改过程中。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督促、实行对账“销号”,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秘书处)